引人瞩目的公路法修正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这意味着“费改税”所面临的法律障碍已被清除,并将以道路和车辆 收费改革为突破口,在中国启动。
由来
数年来,乱收费总是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开一辆车,要交二十多种费,这在内地并不稀奇。一些地方和部门随意在公路上设站立卡,拦截过往车辆,强行收费、罚款,巧取豪夺。有些收费单位将所收的资金用 于购买高级小轿车、购置移动通讯设备、兴建楼堂馆所、修盖超标准办公楼或宿舍,甚至贪污私分,中饱私囊,滋生腐败。而 且,收费稽征机构重叠,收费养人,养人收费,坐吃社会,恶性循环,征收成本不断加大。
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清理和规范收费,逐步推进“费改税”,是本届政府提出的重要施政目标。交通和车辆收费改革 恰是“费改税”的突破口。
内容
交通税费改革的基本思路,简单而言,就是使税费管理从无序到有序,使社会负担从重到轻,使法令、政策从不利于 环保到有利于环保。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去年十月的第五次会议和今年四月的第九次会议上,两度审议了公路法修正案草案。修改草案 只有三点主要内容:
1、不许靠收费筹资建路。原来公路法中规定,筹集公路建设资金,除财政拨款外,还可有两个渠道:依照法律或者 国务院有关规定征收用于公路建设的费用,以及依法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者外国政府贷款。修改草案只保留了后者的贷款建路 ,而删去了收费集资的内容。
2、“费改税”。原来公路法允许征收公路养路费,并要求将此收入必须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修改草案则指出, 国家采用征税的办法成绩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删去了原有不交费需予处罚的条款。
疑问
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表示:修订公路法,治理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得民心;“费改税”是大方向 ,没问题,大家都支持;“多用路,多出钱”,是公平的。但也有一些委员对某些问题表示担心并提出疑问,例如,是否会加 重农民负担?
四月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就该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时,修正草案以一票之差未获通过。
这次会议结束后,李鹏委员长说:“委员们对国务院正在制定的实施办法提出了很多建议,希望尽可能地不增加农民 和其他使用燃油单位的负担,妥善处理中央和地方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分配关系,保证道路维护和建设资金到位,以保障这项财 税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十月二十五日,在京开幕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又把审议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列为会议议程。
通过
这次为期一周的会议,共有二十三项议程,是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议程最多的一次会议。但是,常委会仍然 用了较多时间,分组审议公路法修正草案。财政部部长项怀诚、交通部副部长李居昌均到会旁听,并不时对委员们的提问作解 释。
十月三十一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了关于修改公路法的决定草案。其中不仅肯定了国务院提出的 公路法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还进一步强调:“国务院在制定将公路和车辆收费改为征税的实施办法时,应当取向各种不合理 收费,确定合理的征税幅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增加农民负担;同时防止增加车辆用油以外的其他用油单位的负担。”
引人瞩目的公路法修订工作终于完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修改公路法的决定》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 民心所向的“费改税”即将在中国依法启动。在比较完善的法制保障下,人们有理由相信,“费改税”将进行得更加顺利。这 也是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的目标。 |